价格面谈
服务24小时
专业一对一
发货方式快递
发货区域全国
以地下水为水源时,应综合考虑水源的平面位置、目的含水层组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以及相对完整或相对立的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水源地应作为地下水水源地的示范范围。
水资源论证是为取水许可证制度服务的技术论证报告。其目的是使取水审批更加科学合理,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只考虑建设项目本身的取水量和需水量,同时也兼顾保护其他用水者的权益,降低管理风险。其核心是根据建设项目取水口位置和水工程开发位置的水源**程度,根据水资源条件确定经济布局和工程建设规模;在用水环节要采取节水措施,努力实现清洁生产;取水、取水不损害第三方利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不损害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符合水功能区划。因此,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论证。
每一次开发建设都意味着水资源的配置和利用。这种配置和利用意味着水资源的现状会发生发展和变化,进而可能产生这种和那种影响。因此,面对未来高标准、高要求的开发建设,在水资源有限、稀缺的情况下,如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合理利用,是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然要求。因此,开展水资源论证十分必要。
在就地经济条件下,解决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利用和有效保护问题的有效手段是加强管理,同时加强事前管理和过程管理。水资源论证是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源头控制的重要手段。1993年,颁布实施了《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确立了水资源开发许可证制度,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必须申领取水许可证。该制度的实施,对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计划用水,严格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起到了积作用。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事前监督管理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原重大取水工程要求过于简单,不能很好地反映人水矛盾、经济发展与水资源的匹配条件、水资源开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等,与当前的水资源短缺状况不相适应。
水资源论证的范围缺乏统一规定:目前许多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只追求建设项目是否有可靠的水源,没有对建设项目周边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进行全面分析。这只解决了建设项目本身的水资源问题,没有解决公共水资源的安全问题。
对实行承诺制管理的建设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取水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承诺条件取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追究责任。
http://www.u866.cc